经进一步调查,宿松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办案民警查明二郎镇居民周某奇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朱某、齐某售卖的兰花系从宿松县山区采挖的野生兰花,仍从朱某、齐某处购得5...
近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数起市民关于在琅琊山看到有人采挖春笋的投诉。4月12日,记者专门赶赴琅琊山风景区进行实地走访。
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既加大了宣传劝导力度,由文明引导员、文明劝导员等在采挖易发区域,现场宣传《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条款...
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的行为系触犯我国刑法第344条规定,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情节轻微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近日,歙县公安机关侦破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方某、程某未经批准,非法采挖野生兰花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成为安徽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第一案。
2020年以来,翟某某、吴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未经批准长期利用深夜至次日凌晨时间段,驾驶三轮电动车到太湖县长河新仓段非法采挖河砂囤积销售,价值达数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