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
该决定书称,2022年12月22日,南谯区矿山联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接到举报,有人在南谯区施集镇葡萄泉山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月3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