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凌晨,阜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在淮河阜南县曹集镇童光村段巡查时,当场查获非法捕捞的被告人崔某、童某某,并查获各种鱼获物46.7斤,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当涂县在全面实施长江禁捕以来,组织渔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渔政执法检查320多次,其中联合执法140多次,收缴地笼网、定置网、电捕鱼器等各类非法器具2万多条(套),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