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讯 6月17日,从泾县交警微信公众号获悉 泾县发布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近年来,泾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部分区域、时段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老旧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较为严重。此类车辆由于技术落后、维护不当等原因,排放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泾县城区道路实际,特制定老旧柴油营运货车限行(禁行)方案。
一、禁(限)行车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二、禁(限)行范围
泾川大道与青弋江北路路口、泾川大道与听泉路路口、泾川大道与建园路路口、桃花潭东路与g205国道路口、五里岗路与泉水路路口、五里岗路与同心路路口、五里岗路与财富南路路口、五里岗路与李村南路路口、五里岗路与泾川大道路口、交通路大转盘路口、裕隆路与气象路路口、裕隆路与体育路路口、裕隆路与瑶庄路路口、桃花潭西路与水西路灯控路口、二桥灯控路口、幕桥路看守所卡口、财富东路高架桥路口围合区域。
三、禁(限)行时间段
每日6:30至23:00禁止驶入限行区域(路段)。
四、注意事项
1、本通告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老旧柴油货车的尾气排放进行严格限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车辆将被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届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将不再核发货车通行码。
2、为有效识别并区分老旧柴油货车,本方案将采取以下方法车辆号牌识别(通过自动识别系统对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区分老旧柴油货车和其他车辆)和排放标志识别(对老旧柴油货车实行特殊的排放标志管理,便于执法人员快速识别),现场处罚和非现场采集同时施行。
3、请广大老旧营运货车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禁(限)行规定,凡违反本通告禁(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