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总有迷糊的小动物与人们不期而遇。近日,休宁县公安局一日救助两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一只像鹿一样的动物,突然跑到我的家里,在屋内上蹦下跳,兴奋不已,现在已经被我保护起来了”。5月20日早上,流口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詹先生报警。到达现场后,经民警联系确认,是一只成年的黄麂,其天性胆小,遇到陌生人后在屋内上蹦下跳。为方便对其救助和防止蹦跳过程中误伤他人,民警立即与热心村民将其捕获后放入纸箱内,在查看黄麂并无伤势后,民警与村民合力将这只20多斤的小家伙带到附近的一处山林进行野外放生。
无独有偶,5月20日16时许,齐云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兰渡村一农户家中闯入一只不知名的野生动物,家中厨房满地狼藉。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民警核实,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麂。该黄麂身上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随后民警将黄麂送至皖南野生动物救助站,并同工作人员将其放生。
警方提醒
救助注意事项
对于出现受伤、病弱、饥饿等情况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可采取正确的治疗、康复、补食、清障、转移等人工干预措施,助其回归适宜的野外生存环境。对于个人不能正确救护和动物无法正常回归自然的情况,则联系当地收容救护机构予以收容救护。
日常保护事项
1.对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
2.不要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3.不以救助或保护之名把自然中的动物抓来饲养
4.拒吃野味,不在售卖野生动物食品的餐厅就餐
5.不鼓励采集购买制作动物标本
6.见到诱捕动物的锁套、笼网、夹子等应予拆毁
7.外来物种不允许放归,本地物种放生讲究科学的方法
原标题:私闯民宅?上门送客!
来源:休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