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全国低碳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39个市(区)试点名单,涵盖从超大城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到小城市(四川省广元市等)不同规模,及河北省雄安新区和山东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两个国家级起步区等。
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以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而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的集中承载地,区域气候变化和城市气候效应叠加给城市带来的风险更大、不利影响更严重。当前,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以防范气候风险为目标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对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意义重大。
扩大建设试点范围,多维度、深层次强化适应行动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建部共同印发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28个地区作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并提出了强化城市适应理念、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重点适应行动、创新政策试验基地和打造国际合作平台共5个重点任务。
“2022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发布后,多地编制并完善了本地区政策方案,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变化影响适应室主任、研究员陆波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但是,“总体来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仍任重道远。”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张雅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还面临诸多短板,比如适应气候变化意识能力不足、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协同机制未全面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研究较为薄弱、城市生命线系统等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缺乏。
“此次公布的39个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市(区),通过扩大建设试点范围,在不同发展水平和气候类型的区域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多维度、深层次地落实适应行动,防范城市气候风险,是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举措。”陆波表示,《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气象局和疾控局联合发布,旨在前期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适应行动。
39个试点建设市(区)将为周边城市提供示范
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中的39个市(区),共覆盖我国25个省级行政区和7大地理分区,东北、华北、西南、东南和中部均有试点城市入选。
“39个建设试点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气候类型、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的不同特点,在全国或省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陆波强调。
此次入选名单中的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赵云霞介绍说,“多年来,延庆区始终坚持生态文明战略,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底色鲜亮,林草保护区占全区总面积的70.8%;2023年全区细颗粒物年均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排名北京市第一。同时,还成功举办了冬奥会、搭建了日臻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建立起了高质量的防灾减灾体系、具有统一高效的社会动员能力,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奠定了基础。”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智慧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已连续五年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同时以交通类气候投融资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入选名单中的河北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吕玉红表示。
气候投融资,是目前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解决资金问题的重要途径。据了解,入选名单中的山西省长治市,已有13个气候投融资项目列入银行信贷授信项目储备,实际发放12亿元,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初步解决了资金难题。
此外,长治全市森林面积562万亩,具有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生态基础。近几年,长治市也逐步加快了绿色转型速度、探索构建气候适应型城市政策体系,多个绿色低碳试点建设稳步开展,也都为更好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增添了底气。
“39个市(区)面临的城市气候风险、农业生产条件乃至社会经济水平都有很大的区别,在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地进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可以更好地为周边城市提供示范性。”陆波表示。
统筹协调、帮扶指导,推动城市韧性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次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设计了治理体系建设、影响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水、交通、生态系统、人群健康等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但是,未来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还存在三大难点: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监测和预测预估能力还有待提升、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工作体系还有待形成闭环。”陆波表示。
其中,“气候变化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是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关键。”张雅京介绍说。
有效的气候动态风险评估,是结合城市实际,识别潜在气候风险点和建设主要问题,因地制宜绘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为试点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供精准行动指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应对极端天气、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助于科学高质量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当前,气候风险影响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需加强气候影响监测预警、关键风险识别与定量评估等研究与技术储备。”张雅京介绍说,一是信息共享方面,跨部门、跨区域气候变化影响观测、监测,以及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共享尚未实现。二是评估方法方面,适应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影响和风险评估、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等技术指南和标准文件不完善,需不断强化气候变化影响、风险监测预警等科技支撑。三是评估结果应用方面,气候系统观测、影响风险评估、综合适应行动、行动效果反馈的闭环体系尚未形成,气候变化的影响—风险—适应链条也还存在脱节。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防范气候风险、强化适应行动、提升适应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际统筹协调,强化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提升重点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在“全国低碳日”期间,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表示。(中环报记者秦超)
原标题:扩大范围,强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