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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母亲河”-kok全站登录

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年之际,日前,马鞍山市渔政执法支队会同长江航运公安局,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长江保护法》,让保护长江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在联合执法巡查活动中,执法人员驾驶巡逻艇,从长江采石矶段至和县西梁山段进行巡查,并登上货运船只,向船员们开展普法宣传。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三大队大队长 赵锡荣: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包括垂钓,过境的货船在长江安徽段是禁止携带捕捞工具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携带捕捞工具也会有相关的处罚条文。

长航公安芜湖分局和县派出所民警 郑顺利:长江非法捕捞,现在已经是入刑了,一旦捕捞到珍贵的物种,就可能面临着刑罚。

在当天活动中,执法队员先后向50多名船员进行了《长江保护法》相关内容的宣传,让船员们更加明确相关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保护长江的重要意义。

船员 王政:以前没事的时候,像这样抛锚么就钓钓鱼,现在就不钓了。遵守十年禁钓,保护好长江。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三大队大队长 赵锡荣:我们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和普法宣传活动,保持长江禁捕水域高压严管态势,维护禁捕管理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为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

记者:高阳 张冠男

原标题: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共同守护“母亲河”

来源:见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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