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级财政下达铜陵市2023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500万元,支持铜陵市申报的金隆铜业、铜陵泰富特种材料等6家企业9个拟纳入中央储备库项目。
据悉,省级相关部门将根据项目纳入中央储备库情况对本次预拨资金予以清算,对未获得中央储备库支持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市财政局已及时下达资金。下一步,该局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做好储备项目入库工作,力争铜陵市申报的储备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汪伟 周超)
原标题:本市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500万元
来源:铜陵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