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示安徽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69家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中,68家单位完成履约,履约率达九成以上。
公示内容显示,完成履约的这68家单位包括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放单位。唯一未完成履约的企业为安徽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已被处罚。根据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月24日对该企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28日,该局对安徽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罚人民币2万元。(朱玉宽)
安徽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汇总表